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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自配料新规征求意见:不可出售、仅允许添加两类兽药、不可使用规定以外物质
来源: | 作者:pmoe394a0 | 发布时间: 2020-05-29 | 1654 次浏览 | 分享到:


4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对《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要求:养殖者不得对外提供其生产的自配料,不得以代加工、租赁设施设备等方式对外提供饲料产品或配制服务。除当地有传统使用习惯的天然植物原料(不包括药用植物)及农副产品外,不得使用我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自配料。除农业农村部允许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的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外,自配料中不得添加兽药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5月13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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